公示期共7天,自2016年3月1日至3月9日(不包含节假日)。 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,可当面或拨打监督电话到受理部门反映。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,以便及时反馈。 受理部门:菏泽市烈士陵园 监督电话:0530-5205515
菏泽市烈士陵园办公室
(责任编辑:内容管理员)2016年2月29日 |
公示期共7天,自2016年3月1日至3月9日(不包含节假日)。 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,可当面或拨打监督电话到受理部门反映。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,以便及时反馈。 受理部门:菏泽市烈士陵园 监督电话:0530-52055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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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弘扬英烈精神,传承红色基因,充分发挥菏泽市革命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作用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