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市抗日纪念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为规范本馆藏品征集工作,特制定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如下: 一、入藏标准: 1、反映鲁西南地区不同历史时期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文物。 2、冀鲁豫地区近代抗战时期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、作品、手稿及有关文献。 3、自鸦片战争以来,鲁西南人民反抗外来侵略和封建统治及社会变革、社会生活变化等方面遗留下来的重要文物、资料和照片。 4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、社会主义革命以来,反映鲁西南人民不怕牺牲、艰苦奋斗的有关文物、资料和照片。 6、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,有目的、有计划的征集其它类别的藏品。 二、征集工作流程: (一)确立征集藏品目标 根据年度藏品征集计划,凡符合入藏标准的藏品,藏品征集小组均可列入征集藏品目标。 (二)藏品征集小组要根据年度藏品征集经费情况,确立适当的征集方式,以书面报告馆委会批准方可开展藏品征集工作。 (三)办公室根据藏品征集小组的要求,配合藏品征集进程开展协调工作并筹措征集经费。 (四)征集的藏品由藏品征集小组交给总帐管理员填写《菏泽市抗日纪念馆文物藏品登记表》,并经馆长和分管馆长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馆手续。 (五)办理入馆手续后,征集的藏品由库房管理员根据藏品类别入库分类管理,并填写《菏泽市抗日纪念馆文物藏品入库凭证》永久保存。 (六)藏品征集经费支出,必须符合我馆的财务管理制度,所有支出证明必须附上《菏泽市抗日纪念馆文物藏品入库凭证》的复印件,方可办理报销手续。 2016年2月20日 (责任编辑:内容管理员) |